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掀潘金莲尸布:尸体无头亦无心

掀潘金莲尸布:尸体无头亦无心

死于公元1116年的人很多。光是在《水浒传》中,按时间顺序依次死掉的人有:武大郎、潘金莲、西门庆、王婆、押送武松的两名公人、蒋门神的两个徒弟、后槽、张都监家的两个丫环、张都监、张团练、蒋门神、张都监家的两个亲随、张都监夫人、玉兰和两个奶娘、张都监家其他人三口、道童、王道人。


    这二十五个人,有二十三个人是武松杀的。杀人地点分别在阳谷县、飞云浦、孟州城、蜈蚣岭。
   
    什么年代都有这样的流窜杀人犯,让人听到就害怕。记得上中学时就常听说有类似这样沿路作案的流窜作案,整个城里人心惶惶,学校连晚自习都不上了,班主任还让学生结伴而行。
   
    但是,我们没有害怕过武松。
   
    我们只记得武松是一名打虎的英雄,却忽略了他杀人时的凶残。
   
    武松打虎,也许只是传说,在媒体不发达的年代,缺乏公共舆论监督的情况下,也许打虎只是一条假新闻,只不过阳谷县政府好大喜功,想通过此事树典型,暗暗打别的算盘,就找几个连老虎都没见过的小猎户开一个鉴证会,证明武松确实打死了真老虎,景阳冈确实有野生老虎存在,阳谷县确实有能人而已。
   
    当然,这仅仅是猜测。
   
    武松究竟能不能打死老虎,我不知道;但我知道,他能杀人。
   
    在公元1116年死于武松刀下的人很多,武松一个人光人头就割了六七个,连刀都割得缺了口。被武松割了头的人,有的人原本该死,有的原本不该死。最让人同情的人,也是死得最惨的人,她在被割头之前,先是被活抠出了心肝。
   
    那妇人见头势不好,却待要叫,被武松脑揪倒来,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,扯开胸脯衣裳。说时迟,那时快,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,口里衔着刀,双手去挖开胸脯,抠出心肝五脏,供养在灵前,胳察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,血流满地。四家邻舍眼都定了,只掩了脸,看他忒凶,又不敢劝,只得随顺他。
   
    《水浒传》第二十五回
   
    其实,在这之前,她的心早就被武松活抠了出来。
   
    假若没有武松的出现,潘金莲对婚姻和爱情早就死了心。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,因不愿被大户人家纳为小妾,被迫嫁给一名有“三寸丁谷树皮”之称的侏儒,这倒也罢了。偏偏,这名侏儒又有一个英雄般高大伟岸的弟弟,偏偏,这人又闯入她本已死心的生活……
   
    她的心因为武松而复苏,刚刚动了一下,就被武松活抠出来,扔到了雪地里。
   
    那是在公元1115年的雪天,她的丈夫卖炊饼未归,家里只有她和武松两个人。屋里生有火盆,桌子上摆着烧酒,她却依然因孤独而感到寒冷无比。
   
    她真的不知道该怎样开口,只好让自己先喝酒。几杯酒下去,她鼓起勇气,开了口:
   
    “我听得一个闲人说道:叔叔在县前东街上养着一个唱的,敢端的有这话么?”武松道:“嫂嫂休听外人胡说。武二从来不是这等人。”妇人道:“我不信,只怕叔叔口头不似心头。”武松道:“嫂嫂不信时,只问哥哥。”那妇人道:“他晓得甚么。晓得这等事时,不卖炊饼了。叔叔,且请一杯。”连筛了三四杯酒饮了。
   
    那妇人也有三杯酒落肚,哄动春心,那里按纳得住,只管把闲话来说。武松也知了四五分,自家只把头来低了。那妇人起身去烫酒。武松自在房里拿起火箸簇火。那妇人暖了一注子酒,来到房里,一只手拿着注子,一只手便去武松肩胛上只一捏,说道:“叔叔,只穿这些衣裳,不冷?”武松已自有六七分不快意,也不应他。那妇人见他不应,劈手便来夺火箸,口里道:“叔叔不会簇火,我与叔叔拨火,只要似火盆常热便好。”武松有八九分焦躁,只不做声。那妇人欲心似火,不看武松焦躁,便放了火箸,却筛一盏酒来,自呷了一口,剩了大半盏,看着武松道:“你若有心,吃我这半盏儿残酒。”武松劈手夺来,泼在地下,说道:“嫂嫂!休要恁地不识羞耻!”把手只一推,争些儿把那妇人推一交。武松睁起眼来道:“武二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男子汉,不是那等败坏风俗没人伦的猪狗!嫂嫂休要这般不识廉耻!倘有些风吹草动,武二眼里认得是嫂嫂,拳头却不认得是嫂嫂!再来,休要恁地!”
   
    那妇人通红了脸,便掇开了杌子,口里说道:“我自作乐耍子,不直得便当真起来!好不识人敬重!”搬了盏碟自向厨下去了。武松自在房里气忿忿地。


    《水浒传》第二十三回
   
    于是,才有了后来西门庆的趁虚而入。武大郎捉奸后,即使潘金莲不毒死武大郎,也难逃被杀的命运。后来潘巧云的死就是证明。
   
    在武松杀嫂祭兄的前一个晚上,我设想了这样一个场景:
   
    武松在大哥的灵位前沉思。潘金莲悄无声息地走过来,说道:“你大哥今生命苦,娶了个不该娶的女人,但愿来世能过上和和美美的好日子。”
   
    武松铁青着脸,一声不吭。
   
    “我知道,你已经明白了真相。我不怕,因为你大哥在我心中早就死了。”
   
    武松的牙齿都快咬出了血。
   
    “其实有很多刹那都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,如果那天你喝了那半盏酒,你就不会去那么遥远的地方,更不会有西门庆在我生命中出现,更不会……”她的声音呜咽了:“嫂子我今生命苦,爱上两个不该爱的男人,一个令我心寒,一个令我心狠……我的身家性命也葬在这二位身上了……我不过是为了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,过上和和美美的日子。贞节牌坊、伦理道德可以令那么多尘世中的凡夫俗子心惊胆战,包括打虎英雄,堂堂八尺男儿,竟不如一个弱女子敢爱敢恨!”
   
    “别给我胡啰啰啦!”武松“嗖”地拔出刀来,他心头那把眼泪冻成的刀却已开始融化。
   
    “这又何必呢,只能表明你的软弱。”潘金莲凄然一笑。
   
    “俺要弄死你和西门庆,为大哥报仇。”武松粗大的喉结在滚动,像是正在吞咽一颗宝石。
   
    “今天不是你杀我的时候,事实上你也并不愿杀我,但我一定会死在你的刀下。至于西门庆,他的武功与你差不许多,你们俩定会有一个去阴间陪我……真的,我倒希望那个人能够是你,让我不枉活一场。”
   
    如果这是一部电影,我希望音乐能在这时响起,用左小祖咒的那首《当我离开你的时候》:我会让你懂得什么是骄傲,你看,当人们走近你的时候,他们不知道谦卑得有些轻佻,像夏日的微风……你若是要嫁人不要嫁给我,因为我和你一样要得太多,除非你得到的又全部失去,像赤贫的石头。
   
    这是他们无法改变的片尾曲。
   
    武松就算有打死老虎的本事,也不具备打破世俗观念的勇气。他一生都没有爱情,还不如王矮虎,豁出去不要脸了,最终抱得美人归。正所谓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,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。
   
    武松算不上高尚,他在公元1116年学会了凶残,却没有学会卑鄙。
   
    卑鄙比高尚还需要天赋,北岛这句诗已经被改成了:高尚是卑鄙者的通行证,卑鄙是高尚者的墓志铭。
   
    书中没有写潘金莲那句被抠出心肝五脏的无头尸体是怎么埋葬的,可以想象那是一句多么恐怖的死尸,当这具尸体被盖着白布抬出武大郎家时,有没有人注意到,露在白布外面的那双小脚,是那个年代美妙绝伦的标志之一。
    在《金瓶梅》中,直接写出潘金莲的名字因她的小脚而来:
   
    这潘金莲却是南门外潘裁的女儿,排行六姐。因他自幼生得有些姿色,缠得一双好小脚儿,所以就叫金莲。
   
    《金瓶梅》第一回
   
    正是这双三寸金莲,成全了她和西门庆的关系:
   
    且说西门庆自在房里,便斟酒来劝那妇人;却把袖子在桌上一拂,把那双箸拂落地下。也是缘法凑巧,那双箸正落在妇人脚边。西门庆连忙蹲身下去拾,只见那妇人尖尖的一双小脚儿正翘在箸边。西门庆且不拾箸,便去那妇人绣花鞋儿上捏一把。
   
    《水浒传》第二十三回
   
    从潘金莲缠的这双小脚来看,这个女人在当时还是相当引领时尚的。最早关于女性缠足的可信记载,是南唐后主李煜见宫嫔窅娘纤丽擅舞,便命她“以帛绕脚,令纤小屈上,作新月状”,使舞姿更婀娜轻盈。入宋以后,虽有仿效,也主要在宫中,到了宋徽宗宣和年间,才全国普及,那已经是公元1119年以后的事情了。
   
    《宋人轶事汇编》中说赵佶是李后主转世,真不是信口开河。
   
    据《枫窗小牍》记载,宣和年间,东京“花靴弓履,穷极金翠”,裹小脚的“瘦金莲方”也开始“自北传南”。《老学庵笔记》中说,宣和末,妇女的鞋底尖尖的,都以两色合成,名曰“错到底”,足见京师已缠足成风,连尖底绣鞋都有了流行款式。南宋文人刘过有一首《沁园春》,称小脚“似一钩新月,浅碧笼云”;生于北宋,在南宋为官的史浩写过《浣溪沙》,叹“一握钩儿能几何”。更早一些,苏轼在一首《菩萨蛮》中也曾写过:“纤妙说应难,须从掌上看。”
   
    小脚之风从那时开始,到民国结束,多少女人要受其苦累?即便是完全废除了,这种自残身体而求美丽风潮的陋习依然在中国存在,只不过换了一些相对自愿相对更容易被大众的形式。大到隆胸整鼻,小到割双眼皮打耳朵眼,在本质上都和缠足一个道理。
   
    曾见到一些女孩,耳朵上一排眼,像用缝纫机在上面哒哒哒哒,过了一遍。
   
    这就叫:女为悦己者整容,士为知己者装死。
   
    公元1116年,马上要在赵宋王朝普及的缠足,缠断了女人的脚步,也缠住了男人的大脑。以后的王朝中,先秦的百家争鸣不再;魏晋的文人风骨不再;盛唐的开明胸怀不再,理学之潮兴起,八股之风吹来,直到公元1919年,中华文明的进步都像一个缠足的女人步履蹒跚。
   
    露在外面的,是“瘦、小、尖、弯、香、软”的畸形历史,掀开尸布,里面的肉体既无头,也无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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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还真见过裹小脚的,但是当时的满洲人裹吗?值得研究,人用过裹了这么穿花盆底!超急高难度@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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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彩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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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xuwenhui 于 2008-7-4 15:12:00 发表
我还真见过裹小脚的,但是当时的满洲人裹吗?值得研究,人用过裹了这么穿花盆底!超急高难度@! 


关于裹小脚的问题,可以问小百度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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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瓶梅描述潘金莲时是人家的小妾,小脚也进行多次描写,她的绣花鞋都描写的很精致呢,呵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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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就不用裹小脚了,马大脚就是典型
一觉醒来,天都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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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清朝的时候有的汉人会觉得小脚精致好看裹脚的,很痛的。男的喜欢小脚女人就裹。真悲哀啊。明天让男的都开始裹脚!
一觉醒来,天都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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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盆底可是穿着相当舒服的,男人裹小脚后大小正合适
可以尝试一下
一觉醒来,天都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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